今天咱们说个特别朴实的话题:小生意。你注意到没有,各种讲商业的书也好,商学院的案例分析也好,一般都是说的大公司、至少也是中等公司的事儿。如果要说到小公司,那也叫“创业公司”,立意高远,一般都是自己有个创新,别看现在小但是正在快速成长中,将来一定能变大变强。
我们这里说的小生意是那种真正的小生意,比如说开个餐馆、家具店、施工队之类。这种生意的老板不叫 CEO,员工没有期权,公司不怎么讲“愿景”,没有真正意义的创新,也基本用不上什么现代化的管理哲学,甚至可能都谈不上“品牌”。做小生意的老板们通常不会被公共媒体注意到,但是他们可能恰恰构成了“生意人”的主体。咱们想想改革开放初期那些企业家,恐怕都是做小生意起步,而不是一上来就以创业者的身份拿着商学院水平的、号称要改变世界的计划书寻求天使投资。
你的身边可能就有做小生意的人,也许是同学或者以前的同事。你可能注意到他们的气质都很接地气,他们对“现代商业思维”的了解可能还不如你,有的明明已经赚了很多钱、自己还要亲自在一线干一些日常的活儿。
那你是不是曾经质问过自己:他为啥就能赚钱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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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假设你是一个大公司的高级员工,掌握专业技术,收入是社会中上水平,算是中产阶层。你们公司的 CEO 是个了不起的人物,你觉得跟他相比自己好像欠缺了一点什么,所以你更适合做个搞技术的员工。而你的一个小学同学,学历和技术水平都不如你,可是现在做小生意做得很成功 —— 当然跟你们 CEO 是不能比的,不过收入比你高得多。
那我们要问的是,你这个做小生意的同学,和你们 CEO 之间,有没有什么共同点,是你这个员工所没有的呢?也许那个共同点就是企业家所必需的东西。也许对真正的企业家来说,那个东西,比什么“现代商业思维”、什么“现代企业管理”都更加基本 —— 因为后者都是可以学习的,而“那个东西”似乎跟学历无关,也许是人的个性决定的。
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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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个美国人叫基思·史密斯(Keith Smith),做小生意起家,感觉自己已经很成功了,又有一肚子心得,就写了本书。书名非常朴实,叫《百万富翁和中产阶级的十大区别》(The Top 10 Distinctions Between Millionaires and the Middle Class)。
注意美国人说的“中产阶级”其实就是日子过得去的普通人,不像咱们中国人说的那么高大上。史密斯原本是个上班拿工资的中产阶级,最初业余时间做点小生意,后来开了个家具店,慢慢做大。在众多的百万富翁之中,史密斯并不起眼。他没有什么学术背景,没有引用商学院教授们的研究结果,也没有提到最新商业趋势,说的都是最简单的话题。但是这本书几乎是一出来就成了畅销书,后来还被兰登书屋买去了版权。
史密斯提供了一个个人视角的观察。我们这一讲不是解读他这本书,但我先把他说的这十大区别给你列一下 ——
- 百万富翁问给自己赋能的问题,中产阶级问让自己失能的问题。
- 百万富翁专注于增加净财富,中产阶级专注于提高工资。
- 百万富翁有多个收入来源,中产阶级只有一两个收入来源。
- 百万富翁认为自己应该慷慨捐助社会,中产阶级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做捐助。
- 百万富翁为利润工作,中产阶级为工资工作。
- 百万富翁持续学习和成长,中产阶级离开学校就不再学习了。
- 百万富翁在计算之后,敢于冒险,中产阶级惧怕风险。
- 百万富翁拥抱变化,中产阶级被变化威胁。
- 百万富翁谈论想法,中产阶级谈论事情和人。
- 百万富翁考虑长期,中产阶级考虑短期。
我相信这些说法你肯定已经很熟悉了。其实按学者的标准来说,史密斯的有些说法可能混淆了因果关系 —— 人到底是先有了一定的钱才能有多个收入来源,还是先有多个收入来源才能有钱呢?严格说来你得拿数据证明才行。
但是,史密斯的直觉仍然很有意义。特别是他本人发家的经历,很值得你了解。也许史密斯身上就有生意人的“那个东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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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密斯出生在一个下层中产家庭,父亲以向修车铺兜售汽车配件为生,年收入才两万多美元。可是史密斯从小就有做生意的头脑。家里每天给他3美元买午饭,他会用这3美元买一大袋口香糖,总共30个,然后拿到学校25美分一个卖给同学 —— 午饭之前就能卖完。他会只花1美元买点东西吃,放学带着6.5美元回家。
中学毕业后,史密斯跟普通人一样找了个固定工作,在一个高尔夫球场打工,每小时工资是 5 美元。史密斯暗中有个梦想是当职业高尔夫球手,可是他的生意人头脑很快就战胜了他的梦想。高尔夫球挺贵的,但是人们如果打球打飞了,比如进了草地找不着或者掉到池塘里,通常就不要了。史密斯把这些球捡回来卖钱,发现比自己的工资还高了很多。
史密斯决心以做生意为生。当时正好赶上政府对汽车空调用的氟利昂大幅加税,导致氟利昂价格猛涨,史密斯的父亲就建议他倒卖氟利昂。这个生意特别简单。史密斯每天去一个地方批发一批氟利昂,批发价是200美元一桶;回来之后就能以250美元一桶的价格零售给私人。
我觉得这个生意可能对史密斯的世界观产生了影响。因为他注意到有个顾客,曾经一度每周都从他这里买10桶氟利昂,而居然就不知道自己去批发!这个世界对有生意头脑的人好像十分友好。
但是这个好生意也让史密斯犯了两个错误。第一个错误是他每周赚够500美元就不干了,剩下时间用来“享受人生”;第二个错误是他以为这个生意可以一直做下去。
哪知道没过多久,氟利昂生意就做不下去了。史密斯学到的教训是有赚钱机会的时候应该抓紧啊……
不过紧接着,史密斯发现从拍卖会上可以以极低的价格买到很不错的旧家具,然后你转手卖到旧货市场就能赚到钱。这个生意做得也挺好,他后来干脆自己开了个家具店专门卖旧家具。这时候他的年收入从两万美元涨到了五万美元,而且结婚了。
有一天史密斯在街上偶然看到一家地点更好的家具店要转让,进去一问租金并不高,于是他决定把店搬到这里。史密斯跟这个店原来的主人聊天,得知对方主要是卖新床,而那个生意比自己卖旧家具更赚钱。于是史密斯改卖新床。他的年收入达到了七万美元。
有一次进货时候,他认识了一个专门卖沙发床的人,发现那个人的生意比自己的好很多。于是史密斯夫妇把生意定位在专营市场,只卖沙发床。年收入就此达到十万美元。
当然中间有各种波折,后来他又做了些房地产之类的生意,剪断截说,终于成为百万富翁。
史密斯说,如果他还在那个高尔夫球场干,工资大概会从当年的每小时5美元涨到12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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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密斯的发家史,在中国、特别是在现在,肯定是不容易复制的。美国愿意做那些看起来很短期、很不靠谱的小生意的人不多,才给史密斯留下了机会。但是我总结其中有三个规律,也许对所有做小生意的人都适用。
第一,你总是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发现生意机会。史密斯没搞什么特别正规的市场调研,他只不过喜欢观察,喜欢问,有些机会就这样问出来了。
第二,这些机会常常稍纵即逝。等到市场形势变了,或者别人也发现这种机会了,你再想做就没有了。
第三,成功者总是果断行动。
我认为第三条是关键。要做一个市场中的 player,你看到机会得敢出手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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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们想想,有多少人,是按照这三个规律做事的。一般人都是按照固定流程做事,让干啥就干啥,自己不用想。也许这就是生意人的“那个东西”。
上至大公司CEO,下至小生意人,没有一天到晚就盯着自己公司内部的,他们都是整天在外面跑,寻找下一个机会。这就是为什么这些人爱谈论想法,他们愿意花很多钱去得到关键的信息。
可是如果你不出手做一下,你就无法知道那是不是真正的机会。
像我的毛病是我总是觉得市场是均衡的。你要跟我说现在有个倒卖氟利昂的机会,我肯定说那别人为啥不自己去批发,非得等着咱们干?我总是假设能做的事儿都已经有人去做了。而也许那样的生意机会一直都存在,只不过别人就算证明它成立,也一般不会说出来,说出来就不灵了 —— 当然“说出来就不灵了”这句话也是我这个均衡主义者认为的,而事实上卖沙发床那个生意机会就说出来了,还继续灵。
你只能自己去试试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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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你可千万别只听史密斯的,你也应该听听我的意见。下面这张图是美国公司从成立之日起,历经每一年的存活率曲线 [1] ——

横坐标是年数,纵坐标是每一年还剩下多少比例还活着。蓝色曲线代表经济萧条时期成立的公司,红色曲线代表经济增长时期成立的公司。
我们看到,不管你这个公司成立的时候的宏观经济形势如何,你的存活概率几乎是一样的。20%的公司会在第一年倒闭,能坚持两年的只有 60%多一些,而到第五年,就只剩下 48.8% 的公司还在。
开公司是容易的,坚持五年是困难的,做大做强更困难。所以史密斯的故事可能是个幸存者偏误,也许有很多生意人跟他一样的做事风格,但是没有他那么好的运气。做生意是有风险的,做生意并不一定是正确的事情。
可是史密斯自有他的道理:如果你不做,那你就永远都不会是一个生意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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